国务院近期印发《2024—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》(下称《行动方案》)。《行动方案》提出,2024年,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及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.5%左右、3.9%左右,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.5%左右,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.9%左右,重点领域及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、减排二氧化碳约1.3亿吨。
《行动方案》在重点任务方面,部署了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,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,钢铁行业、石化化工行业、有色金属行业、建材行业、建筑、交通运输、公共机构、用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行动等10方面行动27项任务。
在建筑节能降碳行动中,《行动方案》指出:
1.加快建造方式转型。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,强化绿色设计及施工管理,研发推广新型建材及先进技术。大力开展装配式建筑,持续有助于智能建造,加快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。因地制宜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,有助于余热供暖规模化开展。到2025年底,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新建公共机构建筑、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%,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%,新建超低能耗建筑、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较2023年增长2000万平方米以上。
2.推进存量建筑改造。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关政策,结合城市更新行动、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,推进热泵机组、散热器、冷水机组、外窗(幕墙)、外墙(屋顶)保温、照明设备、电梯、老旧供热管网等更新升级,加快建筑节能改造。加快供热计量改造及按热量收费,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明确量化目标及改造时限。实施节能门窗推广行动。到2025年底,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较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,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较2020年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,改造后的居住建筑、公共建筑节能率分别提高30%、20%。
3.加强建筑运行管理。分批次召开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节能督查检查。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,严格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。在大型公共建筑中探索推广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,合理调配用电负荷。
(来源:中国政府网)